关于2006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通[2006]65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人事局、职改办、房管局,省直及中央在甘单位人事处,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62号)精神,现将我省2006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共同负责。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核发准考证等工作;省人事厅职称考试中心负责考场编排、试卷预定、组织考试、考试成绩通知及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证发放等工作。
二、考场设置、考试时间及科目:
1、考场设置: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2、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10月14日:
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2006年10月15日:
0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考试、自备计算器)
3、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4日
0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200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