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符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相应的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试题类型
(一)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应自备2B铅笔、橡皮、蓝(黑)色钢笔及无声、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务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采用网上填表和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时间为2006年8月4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7月14日8月4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6年7月31日至8月4日,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各市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及地点,按全区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时间由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自定并公布。各市考试部门应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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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手续
4、各市报名点于8月15日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材料上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9月20日前上缴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