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建设系统各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6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一)2006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4日、15日进行,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10月14日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5日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二)2006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4日、15日进行,考试科目具体安排如下:
10月14日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5日上午: 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