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各地、州、市人事(劳动人事)局考试中心、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部门,驻疆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干部(政治)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62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工作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由自治区建设厅和自治区人事厅共同组织实施。自治区建设厅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前培训工作,自治区人事厅负责考务工作。报考人员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二、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与2005年相同,仍按《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的条件执行。
三、报名时间
报名从即日起开始。各地、州、市及自治区直属单位于8月1日至10日上报报名信息
四、 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06年10月14日、15日举行。具体时间(北京时间)及科目如下:
10月14日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0月14日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房地产经纪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