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报名、考试所填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姓名相同;不得写繁体字、异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
(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业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十二)坚持政务公开。全省考生可拨打电话9600166或通过网站(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各省辖市人事、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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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方法
㈠首次报名方法:
1.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购买《考试报名表》、《报名信息卡》、《报考手册》,并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加盖公章。同时,由单位出具申报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房地产估价实务的资历证明。
2.填涂《报名信息卡》,填涂信息必须与《考试报名表》相关内容一致。
3.申报人持报名有关材料到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联系电话:65396928)。
4.省建设厅审查报考资格通过后,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办理报考手续,缴交报考费。
在办理上述资格审核和报考手续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⒈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
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房地产估价实务的资历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⒊近期免冠一寸相片三张(用于报名表、准考证及准考证存根)。
㈡非首次报名方法:
六、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