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免试部分科目(考三科)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个人打印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计算机管理的办法。手工填写的报名表不予受理。
各省辖市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打印填写《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或《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所在单位同意,经所在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初审,同级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合格,由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报名数据库格式和说明(见附件3)的要求,建成报名数据库,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及数据汇总软盘报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汇总。
省直各单位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打印填写《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或《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所在单位同意,经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初审,省人事厅职称处资格审查。
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将全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名表一份、汇总信息软盘,统一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中央驻豫单位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参加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两张用于报名表,一张用于准考证,用于贴准考证的照片贴在交省考试中心的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
报名咨询电话:0371-66256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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