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6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2006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和答题方式
(一)各科目考试时间
资格名称考试日期考试时间科目名称
房地产估价师10月14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自备计算器)
10月15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经纪人10月14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5日上午9:00-11:30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二)答题方式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开卷考试,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均采取滚动管理模式,其考试成绩实行连续2年为1个滚动周期的管理办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连续2个考试年度通过所有考试科目才能取得执业资格。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中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3个考试科目才能取得执业资格。档案号是考生在该项考试中的关键识别标识,因此考生必须妥善保存好准考证并记住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名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