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丙、丁以现金出资,乙以土地使用权出资,作价15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吸收戊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诸法院。法院查明,乙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产4万元,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丙、丁、戊补足
B.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丙、丁补足
C.甲、乙、丙、丁四人负连带责任,差额由四人补足。
D.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乙有财产时再补
【答案】B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22.根据民法理论,租赁合同是( )。
A.实践性合同
B.单务合同
C.有偿合同
D.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答案】C
【解析】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23.在公司清算中,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支付( )。
A.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 B.清算费用
C.各项税款 D.公司债务
【答案】B
【解析】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按照下列顺序分别支付:清算费用、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拖欠的税款、清偿公司的其他债务。
24.破产法规定,企业整顿期间,应将整顿的情况定期向( )报告,同时向( )报告,并听取意见。
A.债权人会议,企业职代会
B.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
C.人民法院,股东大会
D.债权人会议,股东大会
【答案】B
【解析】企业整顿期间,应将整顿的情况定期向债权人会议报告,同时向人民法院报告,并听取意见。
25.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 )。
A.公告3个月期满后 B.公告2个月期满后
C.公告1个月后 D.公告30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