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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税务代理实务》教材重点难点部分习题及解析

发布时间:2006-08-13 23:2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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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主管税务机关的态度

  C.不同税种政策规定的差异

  D.税收政策制定原则和精神

  E.答复方式的选择

  【答案】ACD

  【提醒】运用税收政策进行税务咨询是中介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注意不同时期出台的政策有不同的执行时间要求;同一问题在不同税种上有不同的规定;有些现实问题复杂多样,很难在税法中找到“对号入座”的规定,要按相关政策制定的原则和精神去判断。

  38、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属于( )工作底稿。

  A.管理类

  B.业务类

  C.制度类

  D.备查类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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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简答:某电器有限公司2004年3月10日,在省外某市设立销售分公司并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由电器公司在当地与相关单位签订了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由电器公司预付了一年的租金。2004年6月15日,电器公司收到分公司所在地国税局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要求电器公司在6月底前到分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并支付罚款1000元。电器公司认为分公司尚未开展业务,也未取得收入,而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更不能接受处罚。2004年7月30日,电器公司又接到分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处罚决定书,要求电器公司办理其分公司的税务登记,并支付罚款5000元。电器公司于是向当地A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询问该事项为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税务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什么、该处罚是否可免除、是否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行为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师可否接受税务行政复议的委托。请就上述问题作出回答。

  答:①该事项办理税务登记有法律规定。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②该事项处罚的依据是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它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税务机关的两次处罚都是征管法规定的范围之内的。

  ③税收征管法对该项违法行为规定是:责令改正同时“可以”处罚款,而不是“处”罚款,所以该处罚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免除。但本案所述情况属“情节严重”的,不能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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