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粉荣 :
个人所得税是《税法Ⅱ》中的一个重点章节,在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中所占的比重较大。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行的是分类征收方法,将个人所得分成11个大类,每个大类的计算征收方法又有所不同,所以个人所得税的知识结构比较复杂。现结合历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情况,对其难点问题作一个简要提示。
正确划分征税对象。在具体实践中,对一些所得的具体分类存在一定的难度,例如:2003年考题: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应该按照什么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劳动分红"容易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相混淆。熟悉税法规定的人就知道,应按照"工资薪金"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类似的,还应注意"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与"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等项目的区别。
准确划分纳税人。划分纳税人的难点在于掌握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2001年考题:要确定所得来源时,劳务活动地原则和所得支付地原则发生矛盾,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确定的非居住国按劳务活动地原则征税的时间标准为多少日?对此一国居民到另一国居住因停留只有超过一定时间,非居住国政府方能对其所得征税。如果考生对国际协定范本确定的时间标准为183日的规定不清楚,就可能认为是应该在支付所得时代扣或出现其他错误。
明确计税依据。如有一试题:国内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在一家日报连载两个月,第一月月末报社支付稿酬2000元,第二月月末支付稿酬5000元。该作家两个月的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做此题时常见的错误是将两笔稿酬分别计税,或者采用定额扣除确定计税依据等都不能计算出应缴784元的正确答案。此外还应注意不同的计税项目有不同的扣除标准,个别扣除标准有其具体的规定,如捐赠就存在按一定比例扣除和全额扣除两类等。
掌握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这个环节是个人所得税一章的重点内容,每一个征税项目的计税方法都有其难点问题,考生要注意以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