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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答疑汇总(十)

发布时间:2006-08-13 22:4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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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个人所得税的分国分项是指具体计算每一个国家各个项目的所得限额,然后汇总作为这个国家的扣除限额,注意,这里与企业所得税的分国不分项的计算方法还是不同的。

  例如:某工程师从A取得特许权使用费2万元,在A国已纳所得税3000元,同时从A国取得利息收入1400元,在A国已纳所得税300元,该工程师在我国应该补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

  特许权使用费的扣除限额=20000×(1-20%)×20%=3200元

  利息收入扣除限额=1400×20%=280元

  在A国取得收入计算限额的总额=3200+280=3480元

  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总额=3000+300=3300元

  应该在A国补缴税款=3480-3300=180元

  从例子可以看出,所谓的分国不分项不是对同一个国家取得的不同项目所得每一项都比较限额,而是将该国的所有收入项目计算出各自的限额,然后汇总确认出该国家的限额总额,据此计算该国家应该补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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