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25.5-17=8.5万元
5、关于运费计算的总结:
关于运费是计入到销售额中计算销项税额还是按照7%的比例计算进项税额,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理:假设甲乙两个企业,甲企业将一批货物销售给乙企业,那么对于运费的不同支付方式,我们可以区别来看:
(1)假设是甲企业负责运输,甲企业自己有运输工具,他负责运输,但是又向乙企业收取一定的运费,那么这个时候甲企业用自己的工具负责运输而收取的运费,就应该是作为价外费用,这个价外费用应该是换算成不含税的,然后并入到销售额中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2)假设是甲企业负责运输,但是甲企业自己没有运输工具,他找了一家运输单位,由甲企业支付运费,那么运输单位开具的发票上的抬头写的是甲企业,那么这个时候,这个运费就不属于价外费用,因为他不是甲企业收取的,而是甲企业支付的,这个运费就应该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假设是乙企业自己找运输企业运输,那么甲企业对这笔运费就不需要处理了,但是乙企业应该将这笔运费按照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剩余的93%的运费计入到采购材料的成本中。
将这三种情况区分记住了,考试的时候,遇到运费的问题就没有问题了,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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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购进办公用品和修理用配件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的问题
【解答】修理用配件和办公用品都是属于低值易耗品,购进时如果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是可以抵扣的。
企业购进生产设备修理用零备件是作为流动资产来管理的,可以抵扣。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023号)规定:增值税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1、外购原材料
(1)原料及主要材料:指经过加工后能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和材料。
(2)辅助材料:指直接用于生产经营、有助于产品形成或便于生产进行,但不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材料,包括:
A.被劳动工具所消耗的辅助材料。如维护机器设备用的润滑油防锈剂等。
B.加入产品实体和主要材料相结合,或使主要材料发生变化或使产品具有某种性能的辅助材料。如油漆、染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