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5日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从而完成了两大准则体系的建设工作。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即将建立。
值得关注的是,新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2005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6批共22项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稿,此外,对现行的1997年至2001年期间颁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也进行了全面梳理、调整和修订,最终在2006年初构建起一套企业会计准则的完善体系。
随着国际投资者在全球范围内越来越考虑其投资决策,对一个全球一致的财务会计框架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各国会计准则不同的弊端在于这样几个方面:其一,加大了投资者比较不同资本市场的投资机会并作出投资决策的难度和成本;其二,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的公司,不得不按照多种会计准则编制报表,增大了企业融资的成本;其三,企业在同一时间段的会计报表由于所遵循的会计准则不同而导致报表的数字也随之不同,使投资者对公司会计报表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在不久前召开的联合国国际会计标准专家工作组第22届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王军称这套体系为“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同时又充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能够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
从一定意义上讲,会计准则的国际协同,消除和减少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国际可比性,已成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这种需求尤为迫切。我们应该看到,会计准则国际化正是顺应了全球经济一体化潮流的需要,机遇与挑战共存,只有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我国的会计事业才能稳步向前发展。
与以往不同的是,“趋同”一词给2005年会计准则建设的提速定了调。而在2004年11月份的几次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座谈会上,财政部官员的用词是会计国际“协调”。从会计准则的国际发展来看,经历了三个版本,1.0版是会计准则国际比较,2.0版是国际协调,3.0版是全球趋同。“趋同”与“协调”不同,前者更强调方向,后者则是有双向互动的含义,并更强调“中国特色”。从这个意义上讲,2005年度的会计准则提速,以至目前完成的两大准则体系的建设工作,都彰显了中国会计标准建设已进肓艘桓鲂陆锥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