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筹足,并间隔1年以上;
②公司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③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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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3.注重对记忆方法的归纳。在经济法的重多的内容中,一些细节问题的记忆归纳了记忆的方法,如对增值税的抵扣范围的例子。抵扣范围中有可以抵扣的事项6项和不予抵扣的事项10项,具体如下: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准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有:
①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为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②纳税人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③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按买价依照10%的扣除率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免税农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购买免税农业产品的买价,仅限于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
购买农产品的单位在收购价格之外按规定缴纳的农业特产税,准予并入农业产品的买价计算进项税额。
要注意: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购进的免税棉花和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买的免税粮食,分别按收购凭证、销售发票所列金额依照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④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按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⑤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一般纳税人收购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依10%的扣除率扣除;
⑥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的税款扣除;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不准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有:
①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规定取得增值税票的;
②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③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④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