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考生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进入考场。
(二)考场设置
省直及各地级以上市设考场。报考人数少的市,报由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统一就近安排考场。
四、其他
(一) 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处理技术员收费另文通知。报名工作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的比例上缴省国库。
(二) 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提供考前培训及考试用书征订服务,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协助,有关事宜由信息产业厅另文通知。
附件:1、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的要求
2、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4、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试卷需求表(略)
5、2006年11月计算机与软件考试报名人数、实考人数统计表(略)
6、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省级代码和准考证号编码规则
7、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专业类别、资格名称、级别及编码对应表
8、2006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9、2006年11月4日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场情况统计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