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2001年12月,教育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出通知,批准此前有关高校关于试办软件学院的申请,并决定选择清华大学等35所高校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试图通过软件学院的建立,实现软件人才的跨越式发展。一时间“软件学院”这个名词以极高的频率出现在各媒体上,成为国内教育界、软件界以至于IT业界最引人注目的话题。
软件学院自成立之日起,就为业内人士所广泛关注着,支持、期待、不屑、怀疑,否定甚至非议,每一所示范性软件学院都仿佛经历着痛苦的涅磐,负重而行。对于软件学院,有人关注着,对创办示范性软件学院进行思考探究[1,2];有人支持着,为软件学院出谋划策[3,4];有人期待着,认为软件学院是软件业崛起的希望[5];也有人对软件学院持不屑和怀疑,质疑软件学院能否承载企业希望之重,软件学院的路在何方[6,7]。似乎一夜之间,关于软件学院的争论多了起来,渐渐的许多不同的声音出现了,政府有关部门、企业、高校、媒体等都参加进来,并且将这一问题上升到关乎民族软件产业前途和未来发展方向的高度。
但是,当4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般的流逝,软件学院迎来新生的同时也送走了一批批培养的学生。那么,现在软件学院的情况究竟怎么样呢,软件学院当初的目标与现实的差距又有多远呢?软件学院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问题?我们应该采用什么样的对策?作为多家软件学院的讲座教授,作者在本文中对软件学院的现状进行探究,指出软件学院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2.软件学院的目标及现状
关于创办软件学院的初衷,有些不一样的解释。在2001年12月教育部、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批准有关高校试办软件学院的通知》中,有这样的文字:“为了适应…软件产业发展对软件人才的迫切需要,实现我国软件人才培养的跨越式发展,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选择部分高等学校,采取多项扶持政策,支持其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设立示范性软件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为适应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形势,满足国家对软件人才的急迫需求,保护国内教育市场而推出的重大举措,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根据教育部、国家计委(教高[2001]6号)文件,示范性软件学院在办学机制、教学改革和建设、招生人数以及收费标准等方面具有相对独立的自主权。通过产学研结合,实现“运作企业化、办学专业化、后勤社会化”的办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