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举办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随着计算机技术在我国各个领域的推广、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学习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计算机成为人们必须掌握的一种基本技能。许多单位部门已把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和应用技能作为干部录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上岗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鉴于社会的客观需求,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原国家教委考试中心于1994年面向社会推出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其目的在于以考促学,向社会推广和普及计算机知识,也为用人部门录用和考核工作人员时提供一个统一、客观、公正的标准。
2、该考试是什么性质的考试?由什么机构组织实施?
该考试是测试应试者计算机应用知识和能力的等级水平考试。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实行教育部考试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办机构两级管理的体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办机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在所属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设立考点。考点接收考生报名。
为了保证考试的权威性,教育部考试中心聘请全国计算机理论、教学、应用方面的著名专家,组成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负责设计考试、审定考试大纲。
3、考试的等级如何划分?考试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社会用人部门使用计算机的不同程度和需要,经专家论证,该考试目前设四个等级。考试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合格证书,四级考试与美国合作,其合格证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ETS)认可。
一级考核应试者计算机基本知识和使用微机系统的初步能力。分为DOS、WINDOWS两个版本。主要为从事文字、表格处理和常规信息检索、办公信息处理的人员设立的。它适合于社会一般人员、文秘人员、干部、管理人员。它要求应试者具有计算机的基础知识,掌握一种常用汉字输入方法,掌握字、表处理软件的使用方法,了解数据库应用系统的使用方法,初步了解计算机网络、因特网(INTERNET)及病毒防治常识,并达到一定的熟练程度。合格者能较顺利地从事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涉外和合、独资企业的文书、秘书和日常办公信息的计算机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