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陆续开始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和土地估价师注册工作,现将注册工作中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分支机构问题。
一些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在总公司注册地之外的地区建立了分公司。凡具有独立的土地评估资格的机构不视为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仅指不具有独立评估资格的分公司。
根据《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凡具有独立的土地评估资格的机构及其土地估价师,应按规定单独进行注册;凡不具有独立评估资格的机构不能单独进行注册,在其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由总公司统一在总公司注册地注册。
分支机构应该加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参加所在地组织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对土地评估机构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关于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问题
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应由土地估价师个人保管,在年检时由注册机构统一办理注册手续。如土地估价师已不在原注册机构执业,机构和土地估价师应尽快办理相应手续,双方不得无故拖延。土地估价师个人与土地评估机构之间存在的问题,建议寻求其他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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