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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原抵押权人认为该商业楼已全部抵押给原抵押权人,500万元增值不能对原抵押权人以外的债权提供担保
C.业主认为该500万元属于抵押物价值的新增部分,不属于抵押范围,若对抵押物拍卖,原抵押权人对该部分价值无优先受偿权
D.该500万元可再次抵押
(二)某临街商铺业主为该商铺投保,保险公司于2001年3月1日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该商铺进行估价,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00万元。2002年8月1日,该商铺发生火灾,为确定火灾给该商铺房屋造成的直接损失,保险公司又委托估价机构估价。估价机构的估价报告认为该商铺在2002年8月1日尚未遭受火灾时的公开市场价值是人民币750万元,建筑物价值是人民币190万元;2002年8月1日遭受火灾后建筑物价值为人民币50万元。
5.火灾给该商铺房屋造成的直接损失为( )。
A.人民币140万元 B.人民币150万元 C.人民币190万元 D.人民币700万元
6.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2002年8月1日的评估价值750万元包含地价
B.2001年3月1日的评估价值200万元包含地价
C.2002年8月1日的评估价值190万元不包含地价
D.2001年3月1日至2002年8月]日未遭受火灾期间该商铺建筑物价值减损了10万元
7.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750万元的评估价值可以作为该商铺在2002年8月1日未遭受火灾时转让的参考价
B.750万元的评估价值可以作为该商铺在2002年8月1日未遭受火灾时缴纳房产税的参考价
C.200万元的评估价值可以作为该商铺在2001年3月1日为抵押贷款评估的公开市场价值
D.190万元的评估价值可以作为该商铺在2002年8月1日未遭受火灾时缴纳房产税的参考价
(三)需对以下两宗地块进行估价:1号地块是一宗临街宽度80m,临街深度50m,面积 4000㎡的矩形土地;2号地块与1号地块相邻接,是一块临街宽度40m,临街深度40m,面积1600㎡,形状略不规整的土地。该两地块的法定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分别由甲、乙两单位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现均由毛地开发成熟地。经咨询机构的可行性研究分析,认为将1号地块和2号地块合并为3号地块,开发商业综合楼可以实现土地的最高最佳利用。现经某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1号地块的单价为9000元/㎡,2号地块的单价为8000元/㎡两地块合并为3号地块后,若按新方案开发商业综合楼,3号地块的评估单价为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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