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入的货物赠送他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该计征增值税。
③纳税义务时间规定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无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据的当天;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④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均以新货物的销售额计税。
销售额=18+(20+5)/(1+17%)+(0.65×20)/(1+17%)=50.48(万元)
(2)确定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50.48×17%=8.58(万元)
(3)确定进项税额
①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包括外购货物所付运费)必须在购进的货物付款后,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第一批货物尚未付款,其进项税额不得当期抵扣,运费业不得抵扣。第二批货物及运费进项税可以当期抵扣。
②运费可以按运输发票注明的运费和7%的扣除率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抵扣的进项税=6.12+4×7%=6.4(万元)
(4)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8.58-6.4=2.18(万元)
2、中国公民张某2000年共取得七项收入(见附表“收入情况”栏目)。年底,张某要求其财务顾问逐项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该财务顾问即予办理并将计算结果告知(见附表“财务顾问计算的在我国缴纳的税额”栏目)。要求: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逐项判断该项财务顾问计算的应纳税额是否正确,简要说明依据,并正确计算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附表:
[答案/提问]
正确答案:
(1)因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20000×(1-20%)×20%×5=16000元;
(2)①稿酬的扣税限额250000×(1-20%)×20%×(1-30%)=28000元,超出抵减限额的2000元,可在以后年度抵减;
②演出扣除额=10000×(1-20%)×20%=1600元,境外缴纳1500元,低于1600元的扣除额,其差额100元应当补纳。
(3)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所以扣除限额为50000×30%=15000元,所以应纳税额:(50000-15000)×20%=7000元
(4)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5)保险赔款免税;
(6)对1999年11月1日后孽生的利息所得纳税,没有扣除项目,所以应纳税额:6000×20%=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