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内容和目标
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包括行业结构调整和地区结构调整两个方面。
行业结构调整和地区结构调整是指在各个行业、各个地区之间对国有资产进行再配置,即包括国有增量资产的再配置,也包括存量资产在不同行业和地区之间的重新组合与再配置。
目标是通过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最终增强国有企业的控制力,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
3.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内容
(1) 坚持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
政府的两项基本职能:公共管理职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
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专门成立了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次真正作到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资产出资人职能的分离。
(2)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
第一, 依法维护所有者权益。(国务院和地方政府享有所有者权益)
第二, 按照政企分开、所有者和经营者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使企业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所出资企业的关系,是出资人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关系。
(3)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出售收入、公共财政预算转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成本:投资性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及其他支出。
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所出资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的一系列指标所构成的综合体系。
实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是实行国有资产经营目标管理和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的重要手段。
(4) 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
授权经营是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一个重要形式。
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还要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等的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