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在分国抵免法下甲国应对上述所得征收所得税税额为( )
A.161万元 B.5万元 C.0 D.-7万元
解答:
77、78题首先要明确熟悉公式和有关概念
分国抵免限额。即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纳税人来自每一个外国的所得,分别计算抵免限额。其计算公式为: .
分国抵免限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X本国税率X(某一外国应税所得额/国内外应税所得额)
77题:
乙国抵免限额=100*50%=50 50*10%=5 共计55万元
乙国已纳税额:100*40%=40 50*20%=10 共计50万元
所以允许乙国实际抵免额为50万元
78题:
丙国抵免限额=200*50%=100万元 60*10%=6万元 共计106万元
丙国已纳税额:200*60%=120元 60*5%=3万元 共计1123万元
所以允许丙国只能抵扣限额为106万元。
这道题主要是要知道,限额内允许抵扣,超限额的只能抵扣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