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中央银行
1 独占银行券的发行权是中央银行的第一个标志。
各国中央银行大体经由三个途径:1)由商业银行转化为中央银行(英、法、德)。2)专门设置的中央银行(美国联邦储备)。3)由综合型银行银行改革为单一职能的中央银行(前苏联、前南、中国)。
建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1)集中货币发行权的需要。2)代理国库和为政府筹措资金的需要。3)管理金融业的需要。4)国家对社会经济发展实行干预的需要。
中央银行的性质:中央银行是国家干预经济、调节全国货币流通与信用的金融管理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银行的职能:发行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
2 中央银行制度类型:
按资本构成分:股份制性质(美、日);国有化(英、法)。
按隶属关系分:财政部领导的(英、法、日);独立的中央银行制度(美、德、瑞典)
按管理体制分:一元化(英、法、日、中);多元化(美国联邦)
3 中国中央银行主要业务:
货币发行业务:发行库与发行基金调拨。业务库与现金调拨。(发行基金调拨业务是组织人民币发行的第一步工作)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业务:存款准备金业务;信贷业务(再抵押放款、再贴现、信用放款);清算业务(为中央银行的中间业务,并由此使中央银行成为全国金融业的清算中心)。
中央银行对政府的业务:国库业务;公开市场业务;国际储备业务。
4 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目标:
1930前,控制银行券发行,防止金融机构倒闭。
30-90年,维持金融业的安全和公平竞争。
90年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首要目标是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另保护存款人的利益。
金融监管原则:安全、有效性原则,统一性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对银行业的监管,金融监管的对象主要是国内的商业银行。
金融监管内容:制定政策、法规。审查批准。对业务活动进行管理监督。
金融监管手段:法律手段、先进的技术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
三 国际金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