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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财政二

发布时间:2006-07-25 00:0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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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为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独立性、排他性) 

按照属地和属人原则分为:地域管辖权;公民和居民管辖权。 

具体操作(国际惯例):对居民纳税人实行居民管辖权,即居民纳税人对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负有纳税义务,不受国境的限制;对非居民则实行地域管辖权,即非居民纳税人只对征税国境内的所得负有纳税义务。 

4. 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免除 

国际重复征税时各国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的结果。 

重复征税类型:不同税收的重复(居民与地域、公民与地域、公民与居民);同种税收(居民与居民、地域与地域) 

避免重复征税国际办法:1)缔结双边与多边税收协定2)确立地域管辖权优先。 

减轻与免除国际重复征税办法:免税、扣除、低税、抵免(普遍采用)。 

(五)税法 

掌握税法的概念和分类,掌握税收法律关系的含义、要素及特点,掌握违反税法的主要行为的表现,掌握偷税、漏税、欠税、逃税、骗税和抗税的认定依据,熟悉违反税法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 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者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国家在筹集财政资金方面与社会成员所形成的税收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依据,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准绳。 

按照税法调整对象内容不同:税收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税收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我国税法的法律级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税收法规;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税收规章。 

2. 税收法律关系 

指税法调整国家与纳税人的征纳税关系而形成的具有法律规范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税收法律关系要素由主体、内容和客体组成。 

1) 主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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