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和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2号)及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06〕47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定于2006年11月4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
二、专业设置
2006年经济考试专业设置参见附表一。
三、报名条件
(一)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三)具有铝刑跫徽撸杀ǹ季米ㄒ抵屑蹲矢窨际裕?/p>
1、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者。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得博士学位。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12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1、网上统一报名时间:2006年4月18日至5月11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6年5月9日至5月13日。
3、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