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处,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公布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黑人函[2006]27号)文件要求,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各科目合格标准已确定(见附件1)。凡双科成绩均达到相应标准者,方可获得该级别资格证书。考生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可通过160(市政)有偿信息台电话查询。考试结果公布后,如有举报考生考试违纪行为,有关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核实,并及时报告市人事考试中心。
2005年度经济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附件2)发至各级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请各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做好证书发放的准备工作。具体办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2、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二OO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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