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6〕92号
各市(州)人事局、省级各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2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11月4日举行。
上午:9:00-11:30 考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考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12个专业,各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详见川人办发〔2003〕47号文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4年,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各地于5月30日前将报名软盘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报名程序
五、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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