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级各委、办、局(公司)人事(职改)部门、有关部属驻地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和《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11月4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专业设置与题型
工商管理 农业经济 商业经济 财政税收
金 融 保 险 运输水路 运输公路
运输铁路 运输民航 人力资源 邮电经济
房地产经济 旅游经济 建筑经济
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6年9月20日
四、报名办法
1、各单位和报名点根据本单位的人员情况到人事考试中心领购《报名信息卡》、《报名手册》以及报名登记表等。
2、各单位和报名点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给符合报名条件的办理报名手续,包括填写《考试报名表》,填涂《报名信息卡》,交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二张。单位或报名点在报名登记表上审查盖章,最后按级别、专业统一造册,统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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