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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06年经济师考试4.24-5.12报名

发布时间:2006-07-25 00:0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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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豫各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2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人办发[2002]18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0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及考区设置

   2006年11月4日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专业设置、题型及题量与2005年相同。   在省直和各省辖市分设考区。考点设在省、省辖市政府所在城市。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五、考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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