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会考办字[2006]7号)精神,现就我市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会计师、审计师、财税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从事会计、财税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对照《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参见杭州财税网),已基本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按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乡镇以下企事业单位开展会计、经济、统计和审计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浙职改办[1998]9号)规定的范围和评审条件,在2003年底前经评审取得会计师资格,现仍在乡镇以下企事业单位或由此改制为个私、民营企业工作的人员,对照《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已基本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并在报名表“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一栏中填列“会计师(乡镇企业评审)”。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9月3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进行,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形式为开卷笔答。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考试报名时间统一为2006年7月3日至7月7日。报名按属地原则(会计人员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辖关系),由所在地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省级各单位的考生向浙江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报名。杭州市本级单位的报名工作由杭州市财政局负责,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杭州市财政局报名点设在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一楼。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所属单位的报名工作,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财政局负责。各区、县(市)单位的考生向各区、县(市)财政局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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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填写《2006年度杭州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在杭州财税网下载),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经办人员签章;同时出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的原件,并提交1寸免冠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