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的安排部署,现将我省2006年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四川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4]102号)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组织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实行统一的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时间以及统一的全国合格标准。
1、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
2、全省考点统一设置在成都市区,考试时间为2006年9月3日上午8:30—12:00。
3、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考试成绩达到省内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人员,核发考试成绩证明,只在本年度省内评聘工作中有效。
4、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安排,10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并核发成绩合格证。考生可拨打省会计考办设立的考试信息咨询及成绩查询电话:96789109(全省范围)查询相关情况。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为2006年6月15日至30日,各地报名结束后,必须于2006年7月20日前将考生报名信息录入完毕,上报省会考办。
2、报名按属地原则管理,报名地点由各级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于报名开始前予以公告。省属各部门、驻蓉的中央单位和外地驻蓉单位、部队、武警、外资企业在四川省会计咨询培训部报名。
四、报名手续
1、填写的资料。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并由当地财政部门、人事职改办及所在单位审查后加盖公章。
2、提供的资料。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以上所有证件须持原件到报名点审查,仅有复印件无效。
五、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