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时,不免会遇到以往产权归属问题,这就涉及到产权界定。而有一些企业在成立当初,由于历史上的原因,纷纷以集体企业的面貌出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带红帽子”。评估师在处理这样的评估之前,一定要细心查看客户以往的各种有关涉及产权、归口领导、主管上级的“红头”文件,提醒客户及其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产权界定工作,明确分清产权归属,准备好产权证明文件,尤其是房产、土地这类重要的资产。
(六)设立资产评估工作协调小组
在进行较为复杂的整体资产评估时,为了提高评估工作的效率,评估师应提请客户设立评估工作协调小组,并吸收评估师参加。评估师应要求协调小组组织企业的下属单位配合评估工作的进行,评估师还有义务向企业有关人员(尤其是会计、出纳、仓库保管员、房产和设备管理人员)宣讲资产评估的基本知识、指导他们正确和全面地填写资产评估申报表,指导他们为评估师准备全面和详实的资料诸如房产证、土地证、红线图、建筑物图纸、设备说明书、购货合同等等,尤其是大量的会计凭证,并解答他们的疑问,使他们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要求,并配合评估师日后工作顺利的进行。同时,评估师还应要求协调小组帮助评估人员了解企业经营管理状况、企业各类资产的特点和客户所在地的市场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