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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V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知识讲义

发布时间:2006-07-24 23:4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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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委托代理终止原因: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物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b 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终止原因: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由其他原因引起的监护关系的消灭

  3. 物权制度

  是权利主体直接支配财产的权利。分为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4.财产所有权制度

  (1)所有权的概念和权能内容

  财产所有权,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实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

  (2)所有权的特征

  所有权具有垄断性、排他性的特征。

  (3)所有权的种类

  我国现存多种所有权,主要是一般民事主体的所有权和国家所有权。

  (4)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所有权的取得:合同取得和继承取得。国家所有权通过特殊的非民事手段取得,主要有6种方式

  所有权的消灭有以下方式:转让、放弃、主体消灭、客体灭失和被国家依法收缴。

  5.债权制度

  (1) 概念和特征

  是特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请求一定给付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注意其特征中债能够用货币来衡量

  (2)债的要素

  债的主体:债权人和债务人

  债的内容:债权和债务

  债的客体: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给付

  (3)债的分类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6.诉讼时效与期间

  (1)诉讼时效包括

  普通诉讼时效:有效期为2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害时计算

  特别诉讼时效:有效期1年,适用于:身体受伤害要求赔偿,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财务被丢失或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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