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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V考试辅导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讲义

发布时间:2006-07-24 23:4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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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法的概念和作用

公司法既是组织法,有是行为法。掌握我国关于公司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的作用。

3.公司法的适用范围:(要求掌握)

教材列述了4点,同学们应掌握。

(二)有限责任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记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的上下限法律上都有限制,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法律只规定了最低限额。另外,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与资合公司的双重性质,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典型的资合公司性质。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1)       设立条件

(a)有限责任公司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外,应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b)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以生成经营为主的公司或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10万元。

(2)股东的出资

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是,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作价总金额可以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超过35%。这一规定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另外,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设立程序

公司的设立,一种是登记设立,一种是批准设立。掌握两者的区别。了解公司设立程序。

3.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如果股东人数较少和公司规模较小,可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并由他兼任公司经理,同时,可不设监事会。

(1)股东会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必须经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为3—13人,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2人。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但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经理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招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列席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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