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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V考试辅导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讲义

发布时间:2006-07-24 23:4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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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

1公司法的概念、种类和适用范围;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程序和组织机构;

3.国有独资公司的范围和组织机构;

4.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程序和组织机构

(1)设立条件

重点掌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发起,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没有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法律规定为1000万元。

(2)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掌握其概念。

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3)设立程序

(4)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如果股东人数较少和公司规模较小,可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并由他兼任公司经理,同时,可不设监事会。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5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的前期工作

(a)     确立评估的资产范围

(b)     做好产权界定

(c)     设立资产评估协调小组

(d)     合理选择评估基准日

(e)     制定评估方案、收集信息资料

(f)     确定中外评估机构的合作方式

全面清查核实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

6.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和清算

内容讲解:  

(一)公司法概述

1.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1)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公司的主要特征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法定数额的股东组成的企业法人。

(2)公司的种类。按照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分为5类: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我国法律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类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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