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V考试辅导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讲义
发布时间:2006-07-24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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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
1公司法的概念、种类和适用范围;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程序和组织机构;
3.国有独资公司的范围和组织机构;
4.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程序和组织机构
(1)设立条件
重点掌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发起,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没有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的最低限额,法律规定为1000万元。
(2)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掌握其概念。
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3)设立程序
(4)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如果股东人数较少和公司规模较小,可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并由他兼任公司经理,同时,可不设监事会。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5上市公司的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的前期工作
(a) 确立评估的资产范围
(b) 做好产权界定
(c) 设立资产评估协调小组
(d) 合理选择评估基准日
(e) 制定评估方案、收集信息资料
(f) 确定中外评估机构的合作方式
全面清查核实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
6.公司的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和清算
内容讲解:
(一)公司法概述
1.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1)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公司的主要特征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法定数额的股东组成的企业法人。
(2)公司的种类。按照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分为5类: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我国法律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类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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