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的价值是企业的公允价值。企业价值的评估是建立在公允市场假设之上,揭示的是企业的公允价值
(2)企业价值基于企业的盈利能力。
(3)资产评估中的企业价值有别于帐面价值、公司市值。帐面价值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全流通股股票的市场价格(市场价值之和)。
二、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界定
1、企业评估的一般范围(熟悉)
它既是企业的资产范围。从产权的角度界定,应该是企业的全部资产。具体界定的依据是:
(1)企业的资产评估申请报告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所规定的评估范围;
(2)企业有关产权转让或产权变动的协议、合同、章程中规定的企业资产变动的范围;
2、企业评估的具体范围(熟悉)
企业评估的具体范围,是指评估人员具体实施评估的资产范围,即有效资产范围。它是在评估的一般范围的基础上,经合理必要的重组后的评估范围。在划定企业评估的具体范围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对于在评估时点一时难以界定的产权或因产权纠纷暂时难以得出结论的资产,应划为“待定产权”,暂不列入企业评估的资产范围。
二是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对企业的有效资产和无效资产进行区分。进行区分时应注意把握一下几点:
1、对企业有效资产的判断,应以该资产对企业盈利能力形成的贡献为基础,不能背离这个原则;
2、在有效资产的贡献下形成的企业的盈利能力,应是企业的正常盈利能力,由于偶然因素造成的短期盈利及相关资产,不能作为判断企业盈利能力和划分有效资产的依据;
3、评估人员应对企业价值进行客观揭示,如果企业的出售方拟进行企业资产重组,则应以不影响企业盈利能力为前提。
三是在企业的价值评估中,对无效资产有两种处理方式:1、进行“资产剥离”,将企业的无效资产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前剥离出去,不列入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2、在无效资产不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前提下,用适当的方法将其进行单独评估,并将评估值加总到企业价值评估的最终结果中去。
四是如企业出售方拟通过“填平补齐”的方法对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薄弱环节进行改进时,评估人员应着重判断该改进对正确揭示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