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至少15日以前通知;编制合理时间,20日。
4.中标应符合的条件之一:投标价格最低。能低于成本吗?不能
5.中标: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五)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熟悉) 1.与前面的《建筑法》对应。 2.保修期限:4条。注意第3条,供冷和供热是2个期。 3.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和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国家出资的重大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六)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了解)★新增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查、设计、监理单位和有关的单位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该提交安全措施资料。批准开工报告工程。在15日内送交。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施工单位:用电方案、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除了用电哪些算危险性较大呢?7条 3.勘察设计与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安全责任的主要内容 注意: (1)勘察、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 (2)设计、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熟悉) 1.拆迁单位办理拆迁许可证时:项目批文,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的批文,拆迁计划和方案,安置补偿资金证明。 2.拆迁方式:自行拆迁、委托拆迁 3.拆迁补偿与安置方式: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价格应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4.各类房屋拆迁的规定:5条 ①非公益事业房屋。 ②公益事业房屋。 ③租赁房屋。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④产权不明房屋。 ⑤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 5.其他补偿: (1)搬迁补助费; (2)临时安置补助费; (3)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