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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机器设备评估
第一节 机器设备评估概述
一、机器设备定义
二、机器设备的分类
(一)固定资产管理中使用的国家分类标准
(二)会计核算中使用的分类
标准根据我国现行会计制度,机器设备按其使用性质分为六类:

1.生产用机器设备
2.非生产机器设备
3.租出机器设备
4.未使用机器设备
5.不需用机器设备
6.融资租入机器设备
第二节 成本法在机器设备评估中的应用
成本法的计算公式为:
P=RC-DP -Df-De (4—1)
P—评估值;
RC—重置成本;
DP—实体性贬值;
Df—功能性贬值;
De—经济性贬值。
一、重置成本的计算
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包括购置或购建设备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直接成本费用、间接成本费用和因资金占用所发生的资金成本。设备的直接成本一般包括:设备净价,即购买或建造费用,以及设备的运杂费、安装费、基础费及其他合理成本;间接成本一般包括:管理费用、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保险费等。直接成本与每一台设备有直接对应关系,间接成本和资金成本有时不能对应到每一台设备上,它们是为整个项目发生的,在计算每一台设备的重置成本时一般按比例摊入。设备重置成本构成要素是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决定,与设备的类型、安装方式等有关。
(一)设备净价
设备净价指设备本身的价格,不包括运输、安装等费用。
1.直接法
(1)市场询价
(2)使用价格资料
2.物价指数法
(1)定基物价指数
重置成本 =历史成本×(当前年份指数/基年指数)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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