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本法中的基本要素
(一)资产的重置成本
简单地说,资产的重置成本就是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
资产的重置成本分为两类: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
1.复原重置成本是指采用与评估对象相同的材料建筑或制造标准、设计、规格及技术等,以现时价格水平重新购建与评估对象相同的全新资产所发生的费用。也可简单解释为原消耗、现价格。

例:有一台3年前做的桌子,假如原来使用10个人工,消耗了0.5立方米的木材、1公斤钉子、0.5公斤的漆。如果从历史成本来讲,用的是三年前的消耗和价格;而现在用复原重置成本,则原来的消耗不变,价格按现在的价格算。
手写板图示02-0301
2.更新重置成本是指采用新型材料、现代建筑或制造标准、新型设计、规格和技术等,以现行价格水平购建与评估对象具有同等功能的全新资产所需的费用。
新消耗、现价格。要考虑到技术进步的影响。
在理论上,如果能同时得到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资料,就选择更新重置成本计算。
如果找不到更新重置成本,也可用复原重置成本计算重置成本。
(二)资产的实体性贬值
实体贬值也称有形损耗,是指资产由于使用及自然力的作用导致的资产的物理性能的损耗或下降而引起的资产的价值损失。
资产的实体性贬值通常用相对数计量,即实体性贬值率,用公式表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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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的功能性贬值
资产的功能性贬值是指由于技术进步引起的资产功能相对落后而造成的资产价值损失。它包括由于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以及原有资产的建造超过现行建造成本的超支额,以及原有资产超过体现技术进步的同类资产的运营成本的超支额。
(四)资产的经济性贬值
资产的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外部的变化引起的资产闲置、收益下降等造成的资产价值损失。
四、成本法中的具体评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