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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是实现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但就资产评估方法而言,它并不为资产评估所独有。事实上资产评估方法是在工程技术、统计、会计等学科中的技术方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形成的一整套方法体系。资产评估方法与其他学科的技术方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区别在于资产评估将其他学科的技术方法按照资产评估运作的内在要求,用资产评估的技术思路加以重组,从而构成了资产评估方法体系。该体系由多种具体资产评估方法构成,这些方法按分析原理和技术路线不同可归纳为三种基本类型,或称三种基本方法,即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第一节 市场法
一、市场法的基本涵义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
市场法的基本原则是替代原则。
例:有一被估资产,要进行评估,首先在市场上找到近期出售的同类资产作为参照物,然后分析被估资产和该参照物的差异,并把差异量化,用这些差异去修正市场上参照物的价格。从而估算出被估资产的价格。
二、市场法的基本前提
通过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需要满足两个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
其二是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
三、市场法的基本程序及有关指标
通过市场法进行评估大体要经历以下程序:
(一)选择参照物
注意:参照物与被估资产要有可比性(相同的或类似的)
(二)在评估对象与参照物之间选择比较因素
(三)指标对比、量化差异
(四)在各参照物成交价格的基础上调整已经量化的对比指标差异
(五)综合分析确定评估结果
运用市场法评估单项资产应考虑的可比因素主要有:
1.资产的功能。
资产的功能是资产使用价值的主体,是影响资产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
2.资产的实体特征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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