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六章“负债”中修订了有关应付股利的核算内容。
5.第八章“收入、费用和利润”增加了有关建造合同收入和费用的核算内容。
6.第九章“财务会计报告”增加了非调整事项的披露内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分配股利的披露方式以及企业不能持续经营时的披露内容。
7.第十章“资产评估结果的会计处理”,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1号文件)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增加了资产评估事项的披露内容及实际交易价值与资产评估结果产生差异时,所带来的不同的会计处理;同时增加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中的相关内容。
8.第十一章“财务报表分析”,增加了表外分析的内容和报表分析的局限性说明,强化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内容。
9.第十二章“企业价值分析”,该章将2004年版“第十二章财务预测与决策”重写,改名为“企业价值分析”。这样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评估师的知识结构和本教材的知识体系,以帮助评估师获取、分析、利用会计信息。修改后的内容包括企业价值概述、预计财务报表和价值分析模型等。
《经济法》
教材按照法律修订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主要就教材结构体系、各章节顺序进行了调整,原来主要是实用主义,哪些实用就归到一起,修订后教材按经济法的科学体系来调整结构,一个总论,一个主体,一个市场规则,一个宏观调控,一个最后的法规的处理。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增加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的基本内容。
2.新设一章“财政和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作为第十章,内容包括2004年版的第二章“资产评估法律制度”、第三章“产权管理法律制度”的内容,增加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的基本内容。同时在本章中,对财政法规一节进行修订,作为经济法与财政法规交叉领域,只概括的写财政法规的体系。企业国有产权纠纷调处属于产权界定特殊形式,在第十章第三节增加《调处工作规则》的有关内容,将产权纠纷调处调整到产权纠纷的处理部分。
3.统一规范用语,书中的纳税义务人改为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