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基础工程量,按施工图示尺寸以m3计算,应扣除嵌入基础的钢筋混泥土柱和柱基(包括构造柱和构造柱基)、钢筋混泥土梁(包括地圈和过梁)及单个面积在0.3㎡以上孔洞所占的体积。对基础大放脚T型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计算公式为:
砖基础工程量=基础长度×基础断面面积±应并入(扣除)体积
(1)基础长度的计算。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
(2)基础断面面积的计算。
基础断面面积=标准厚墙基面积+大放脚增加断面面积或
基础断面面积=标准墙基厚度×(基础深度+大放脚折加高度)
基础深度指室内地坪至基础底面间的距离。
5.砖墙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砖墙工程量计算规则为:
砖墙按墙长乘墙高乘墙厚以m3计算工程量,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泥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旋、平砌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载面在0.1㎡以下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计算公式如下:
墙体工程量=墙长×墙高×墙厚±应并入(或扣除)体积
墙体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长线计算。墙体厚度:标准砖以240㎜×115㎜×53㎜尺寸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规定尺寸计算。非标准砖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墙身高度:外墙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计算起点,内墙首层以室内地坪、二层及二层以上楼板面为起点,不同类型的内、外墙和山墙按下列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