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使用怎样的机构名称,才能符合各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接连出台的部长令和规范机构名称的文件让福建光明资产评估公司董事长雷云陷入困惑中,如何给自己的企业冠名,取一个合乎规定的称谓,成了一个难题。同样,这个难题也摆在了省内上百家评估机构的面前。
名称之惑
根据建设部第142号令,从今年12月1日起,建设部《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各资质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名称必须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否则,房地产评估机构可能面临着不能够执业的问题。福建光明资产评估公司是全省第一家在名称上进行变更的评估机构,其负责人雷云告诉记者,从10月12日建设部部长令发布之日起,公司就开始着手机构名称的更改工作。
出乎意料的是,按要求增加的“房地产估价”这几个字样,却无法得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分局的认同。工商局认为,在福建光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已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房地产、无形资产、地价评估及其他资产评估等,而机构名称中的资产评估的外延理应可以涵盖房地产估价和土地估价,将两个内涵不能等同的行业同时体现在机构名称里,这样的做法不符合企业名称标准的有关规定。
手执建设部的部长令,几经努力,雷云的评估机构最终还是拿到了新注册的名称,即“福建光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可是,没隔几天,雷云再次因机构的新名称而烦恼。作为全国范围执业的A级土地评估机构,雷云在将新名称报至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后,却被告知,机构名称不符合要求。房地产估价归建设部管理,土地估价机构的名称中应另行标明‘不动产’、‘地产’、‘地价’字样。雷云百思不得其解,他认为,从行业角度看,不动产就是房地产,房、地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怎么一下子就因行政主管部门各自的理解而“分道扬镳”了。类似的困惑也发生在省内其他土地评估机构身上。厦门均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王崎称,就更名事宜已与厦门工商部门沟通了若干次,而厦门市工商局明确答复,此类更名未有先例,未置可否。他担心,如果没有将名称更改过来,等到明年2月份,评估机构能否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年检都是个大问题。
对于机构名称必须冠以行业类别一事,省内评估机构大都感觉无所适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评估机构负责人说,现在的资产评估机构都是由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如果按照建设部的要求更改了名称,财政部门对此是否认可还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