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评估人员及银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规避道德风险。本文讨论的是如何从三类主体的角度出发,规范抵押评估业务。而道德层面问题的解决应当于整个社会诚信制度的健全紧密相连,本文对此不做过多探讨。
2.制定切实可行的抵押评估准则,从技术层面上规范抵押评估行为。评估界应当总结抵押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充分考虑各方的合理需求,通过评估准则的形式对抵押评估中的重要技术性问题进行规范,包括规范抵押评估的主要原则、明确抵押评估业务中的主要价值类型及其定义、评估程序的特殊要求(如必须对抵押物进行现场勘查或调查)、报告披露环节中的特殊要求(如对产权状况、其他抵押情况的充分披露)等。通过抵押贷款评估准则的制定,规范评估师执业行为,避免或减少不同评估师由于评估思路不同而形成的差异,更好地为申请人和银行提供服务。
3.各大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抵押评估管理制度,通过内控制度减少贷款风险。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将评估作为信贷审核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并确保其独立性、有效性。重点强化抵押评估业务的独立性,不仅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也要保证银行内部机构在评估业务委托、审核环节的独立性;建立评估报告复核制度,由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作人员对评估报告进行复核,或委托专业评估师进行复核。
4.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抵押评估业务的管理力度,通过制度法规或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抵押评估业务的相关政策性问题予以明确,包括什么样的抵押业务必须进行评估、由具备什么样条件的评估师和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抵押评估及其复核中应当遵守的原则或最低要求等。根据我国当前抵押评估业务的状况,为避免申请人与评估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确保抵押评估能够有效地帮助银行合理决策,防范金融风险,笔者建议可以参照国外的做法,由政府强制规定抵押评估业务必须由银行统一委托,银行不受理由申请人自行委托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此外,也应当由政府部门定期对金融机构执行抵押评估业务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将此作为对银行考核的内容之一,以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其抵押评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