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网 >> 会计考试 >> 资产评估 >> 偿债能力评估中担保的计算

偿债能力评估中担保的计算

发布时间:2006-07-24 23:44     点击: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债权人可以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也可以直接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因为贷款合同的保证方式一般为连带责任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的在理论上是在同一顺序。因此计算方法的选取标准可以设定为在比较的基础上采取偿债能力最大化的计算方案。

三、保证方式下的计算过程

从下面实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两种计算程序下结果存在差异,也可以找出存在差异的原因。

举例:现有债务企业A,因无法维持经营,已经停产歇业。该企业积欠银行贷款,经债权转让,某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了该笔不良贷款。截止评估基准日,本息合计为1,500,000.00元。经对债务人剩余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以下金额单位皆为:人民币元):                   

资产:有效资产合计1,580,000.00

负债:委托方债权1,500,000.00

 其他一般债权7,900,000.00

 优先债权210,000.00

 债权合计9,610,000.00

担保企业B,正常经营。经对其整体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为:

资产:有效资产合计2,200,000.00

负债:担保债权1,500,000.00

 其他一般债权2,600,000.00

 优先债权660,000.00

 债权合计4,760,000.00

1.计算方法一:

先计算从债务企业的受偿金额,后计算从担保企业的受偿金额。

(1)计算从债务企业受偿金额

使用的公式为:

一般债权受偿比例=(有效资产评估价值-抵押债权优先受偿资产价值-按规定优先偿还的各项支出和债务)/(企业债务总额-抵押债权已获清偿的金额-按规定优先偿还的各项支出和债务)×100%

特定一般债权受偿额=特定一般债权金额*一般债权受偿比例

注:优先债权包括职工工资、欠交职工社保金、职工集资款、按当地标准计算的职工安置费以及所欠税款等。

一般债权受偿比例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在本站搜索相关信息
2003-2005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TOP
Copyright © 2006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考题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