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评估的失范现象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尤其是要引起专业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要认真研究无形资产评估失范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和对策,尽力防止评估失范现象的发生。防范无形资产评估失范的措施和对策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笔者仅在此提出几点粗浅看法,以期收到抛砖引玉之功效。
1.完善评估组织机构。
无形资产的评估首先要建立起规范的、专业化的、具有权威性的评估组织机构。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的法律性、政策性强,政治思想素质要求严、规格高,业务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评审、经济核算既艰难又复杂,必须由合法的、专门的评估机构的具有评估资格的人员进行,单个的未在合法评估机构工作的个人,不具有评估资格。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建立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有着比有形资产评估机构更加严格、更加明确、更加规范的审批程序。无形资产评估人员应该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和考核取得专业评估资格证书,经过一定的政治思想素质审查,并被合法的评估机构确认和聘用,才有资格参加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2.建立评估法规体系。
无形资产的评估是一项系统性、有序性的工作,各项工作都必须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因此,必须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以法定规范要求评估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具体说来,主要应建立以下法律规范:
第一,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系统作出明确的规定。无形资产的评估体系包括资产评估主体、评估客体、评估依据、评估范围、评估原则、评估程序、评估目的和评估标准等要素。国家有关部门应就这些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使评估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第二,要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管理作出规范化的规定。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要有统一的、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评估机构的设置与取缔、评估机构的权利和义务、评估机构的责任、评估收费标准及评估的监督体系等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对无形资产评估人员的管理也要规范化,评估人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评估人员的聘用与解聘,评估专业的界定,评估收费标准,评估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评估责任等都要作出明确的规定。使评估工作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