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Cr: 营业外支出 667
同时,冲销没有转回的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增加已计提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Dr: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33
Cr: 累计折旧 333
例2 :M股份有限公司为一家生产性企业,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20×I年12月23日,M股份有限公司购置了一台设备,价值为13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公司预计该设备的使用寿命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650000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20×5年12月31日,公司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设备发生减值,可收回金额为2808000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17000元。
(3)20×7年12月31日,公司在进行检查时发现,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对公司产生有利影响,可收回金额为5600000元。
(4)假设整个过程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该设备在20×5年12月31日以前没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该设备一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始终为650000元;预计使用寿命没有发生变更;为简化计算过程,本例假定该公司按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根据例17所给资料,分析如下:
(1)20×2年1月1日至20×5年12月31日,公司每年计提的折旧金额分别为1543750[(13000000—650000)/8]元,累计折旧金额为6175000(1543750×4)元。
(2)20×5年12月31日,在不考虑计提减值准备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6825000(13000000-6175000)元;可收回金额为2808000元。因此,该公司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017000(6825000-2808000)元。
(3)20×6年、20×7年两年间,公司每年计提的折旧金额分别为539500[(2808000—650000)/4]元。
分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