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③有权任免公司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④在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3)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①已准备关停并转的子公司。
②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
③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
④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
⑤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不包括持续经营的)。
⑥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
(三)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1. 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前期准备事项:
(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决算日及会计期间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
(3)对子公司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对子公司外币表示的会计报表进行折算
2.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
除了遵循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编报及时)外,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以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客观性原则的体现)
(2)一体性原则: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经济业务 视同同一会计主体内部业务处理。
(3)重要性原则:内部经济业务对整个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整个影响不大时 ,可以不进行抵销处理。
3. 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程序
第一步:编制合并工作底稿
第二步:将母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各项目的数据过入合并工作底稿,并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对母公司和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数据进行加总计算得出个别资产负债表、个别利润表及个别利润分配表各项目合计数额。
第三步:编制抵销分录,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对个别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影响进行抵销处理。
第四步:计算合并会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