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由人事部和财政部共同设立以来,截止2004年底,已顺利举办了八次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累计考试合格人数达2.9万余人。
2005年是第九次全国统一考试,为了更好地使考生了解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便于考生复习,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现就广大考生普遍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2005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有哪些?考试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仍旧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考试时间为9月9日至11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是:
9月9日, 下午:2:00-5:00 资产评估
9月10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4:30 财务会计
9月11日, 上午:9:00-11:3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下午:2:00-4: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二、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条件有哪些?
答:根据人事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的规定,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的报名条件是: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