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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包括:临时用地、水、电、路、场地平整费,工程勘察测量及工程设计费,城市规划设计、咨询、可行性研究肺,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
②基础设施建设费。包括:由开发商承担的红线内外的自来水、雨水、污水、煤气、热力、供电、电信、道路、绿化、环境、卫生、照明等建设费用。
③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投标费、预算审查费,质量监督费,竣工图费,三材差价,定额调整系数、建材发展基金等
④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⑤开发过程中的税费及其他间接费用。
(3)开发利润:以土地取得费和开发费用之和作为利润计算的基数。利润率应根据开发类似房地产的平均利润率来确定。
(4)管理费用:管理费用主要是指开办费和开发过程中管理人员的工资等。
(5)投资利息:以土地取得费和开发成本之和作为计算利息的基数。
(6)销售税费:包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销售税费
5、旧建筑物评估的成本法步骤
公式:建筑物价格=重置成本(估价时点的重置成本)-年折旧X已使用年限
注:重置成本应当包括利息、利润和税费
建筑物价值减损的引起因素:一是:物理化学因素,又称自然折旧和有形损耗;二是:社会经济因素,又称无形损耗。
(二)房地产评估剩余法
1、基本思路
剩余法是将待估地产的预期开发价值,扣除正常投入费用、正常税金及合理利润后,依据该剩余值测算待估地产价格的方法。剩余法在评估待开发土地价值时运用得较为广泛。
运用该方法评估地价时,首先估算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的价格,然后,扣除建筑物建造费用和与建筑物建造、买卖有关的专业费、利息、利润、税收等费用,以价格余额来确定待估土地价格。
2、适用范围
剩余法主要适用于下列地产的估价:
(1)待开发土地的估价。用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减去建造费、专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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